我們是跨國境相親婚姻中心,可以提供關於大陸新娘、越南新娘的相親結婚服務,並完整辦理當地結婚與來台手續。
而當你到大陸與待嫁大陸新娘相親,把大陸新娘娶回台灣後,就要注意一下大陸新娘的居留定居問題;基本,大陸新娘以團聚來台通過機場面談後,就可以為大陸新娘辦理依親居留,依親居留期滿後就可以辦理長期居留,長期居留期滿可辦理定居取得身分證。
目前,依親居留的有效期限,一般會先發給一~三年,如果依親居留到期了,只要婚姻關係還存在,就可以辦理依親居留延期。
而關於長期居留,通常就會直接給二年,到期了就剛好可以申請定居辦台灣身分證;如果不想辦台灣身分證,也可以辦理長期居留延期。
大陸新娘依親居留、長期居留延期辦法如下:
申請人應於停留期間屆滿前3個月,備齊下列文件,逕向移民署各服務站辦理。
(一)延期申請書。
(二)入出境許可證。
(三)延期費新臺幣参佰元。
(四)二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基於政治、經濟、教育、科技、文化專案許可長期居留者免附)
(五)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加註同意延期字樣證明、離婚後取得子女監護權證明或大陸通行證)。
大陸新娘因故須將依親居留或長期居留延期請記得向各移民署服務站辦理,以免影響權益;且特別提醒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期滿並不會自動轉為長期居留、定居,需要向各移民署服務站申請,才可以獲得相關身分居留。
提醒一下:依親居留或長期居留快滿前三個月就可以去辦理延期,但如果是依親居留要轉長期居留,或長期居留要轉定居,則要等滿期後才可以申請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