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相關規定,大陸新娘在取得台灣身分證後,必需在三個月內辦理大陸戶口除籍,否則取消台灣身分證;而過去,許多大陸新娘在返鄉辦理大陸戶口除籍時產生許多問題,不是不能順利入境大陸,就是不能順利離開大陸。
經過兩岸間相當單位的協調,以及台灣戶政單位與移民署變更領取台灣身分證的做法後已經解決類似問題,大陸新娘在取得台灣身分證後返鄉辦理大陸戶口除籍,已經可以順利入出境台灣與大陸比較不會有相關刁難。
而大陸新娘在取得台灣身分證後辦理大陸戶口除籍具體相關流程說明如下:
1.先辦理與領取台灣身分證;
2.持居留證與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返回大陸;
3.持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到公安機構加簽;
4.在大陸辦理戶口除籍;
5.到涉外公證處辦理除籍公證書;
6.持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返台;
7.回台灣後,申辦台胞證,確定大陸部分已除籍;
8.到海基會辦理除籍公證書驗證;
9.到移民署繳交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與除籍證明;
但不可否認的,大陸相關單位辦事的方式與標準,全大陸都不同,也有可能在辦理除籍時,沒辦法順利辦理,或辦理後通行證被收繳(這時,就要辦理台胞證回台),還有很多無法預期的狀況。所以,如果可能,最好是請大陸家人代辦,但大陸各省情況不一,您還是要打電話回去戶籍地派出所問一下。
代辦方式:寄您原本大陸身份證正本,現在拿到的台灣身份證正反二面影本回您的老家(如本人親自辦理請持這二樣至戶籍地派出所),拿給派出所的人看,請他開一張證明或 (妳戶口本之後妳那一面會蓋一個注銷章)拿去影印,戶口本正本和影本拿到公證處去做公證,約二十天後回台到海基會做除籍證明的文書驗證,再把驗證後的公證書拿到移民署服務站補件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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