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兩岸婚姻越來越盛行的今天,不少人透過從事大陸新娘介紹的大陸新娘仲介到大陸地區相親娶大陸新娘;除了以婚姻介紹的方式娶大陸新娘之外,也有不少人因自行認識而迎娶大陸新娘;無論如何,在大陸與大陸配偶辦理結婚登記領取結婚證之後,還要記得去涉外公證處辦理結婚公證書,才可以後續辦理大陸新娘入台與依親居留等,以下簡單說明結婚公證書的用途。
一、海基會驗證:
在大辦辦好結婚登記與結婚公證書後,約20~40天會經由大陸海協會把副本寄達台灣海基會,這時就要持結婚公證書正本到海基會辦理驗證;一般是辦理正本與副本各一份。
海基會地址:台北市中山區北安路536號 海基會電話:02-2175-7000
二、移民署申請大陸配偶入台團聚:
在海基會做好結婚公證書的驗證後,就可以持結婚公證書與相關文件到移民署各地服務站辦理大陸配偶入台團聚一事。(移民署服務站會收取經海基會驗證的結婚公證書副本一份)。
三、台灣戶政事務所結婚登記:
在大陸新娘入台順利通過機場面談後,就可以持結婚公證書與入台證等相關文件到各地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
所以,在大陸與大陸新娘辦理大陸結婚登記後所做的結婚公證書,在台灣有三個時間點要使用,分別是海基會驗證、移民署申請大陸配偶入台團聚、台灣戶政事務所結婚登記;在大陸結婚後一定要記得到涉外公證處辦理這個兩岸婚姻中重要的婚姻文件--結婚公證書,才能使大陸配偶順利入台與辦妥台灣結婚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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