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健署澄清:新住民懷孕未納健保產檢也不需自費

近來網路上流傳台灣的大陸新娘、越南新娘、外籍新娘等新住民若無申請加入健保,就無法獲得政府補助的產檢項目,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對此指出,若新住民居留不滿6個月但其配偶為台灣國籍,就可擁有健保醫療機構提供的產檢服務。

國健署表示,台灣新住民只要持有居留滿6個月的證明文件,就能在台灣繳納健保費用,享有相關醫療資源,然來台工作之新住民,則須從工作當日起由受雇單位投保健保,但若居留不滿6個月又無業,只要配偶是台灣人,可以向衛生所出示戶口名簿、居留證明文件,就能有健保補助的產檢服務。

國健署補充,健保補助之產檢服務包括10次產檢、1次超音波檢查、1次乙型鏈球菌篩檢及2次衛教指導服務,但若在台之新住民居留未達6個月,且無工作,不符合申請加入健保資格,又配偶非為台灣國籍人士,懷孕後每次的產檢費用恐需全額自費。

簡單講,只要老公或老婆是台灣人,新住民懷孕未納健保產檢也不需自費!台灣網路上,本就很多莫名其妙的鑑盤專家,根本沒有娶過陸配、外配,甚至連出國也只是跟團出國幾次,連自助旅行的能力與膽量都沒有,就到處去東抄西抄憑自己感覺拼湊文章,當起兩岸婚姻或跨國婚姻的專家,根本不可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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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版權聲明: 發表於 2018 年 6 月 14 日14: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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