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配合蔡英文總統宣示的「新南進政策」,外交部最近發佈了一個公告,徵聘越南語與印尼語的編譯,工作的地點在原本是新聞局的「外交部國際傳播司」,月薪65380,但是卻明訂,應徵者「不得同時具備中華民國國籍」。
踢爆此事的國民黨不分區立委林麗蟬質疑,先不論大陸新娘,目前嫁到台灣的越南新娘、印尼新娘等新住民約有12萬3000人,若計入新二代,人數有二、三十萬人,外交部此舉無疑是剝奪國內外新住民、新二代的就業機會,也是對台灣教育體系培養出人才的不信任。
對於立委的質疑,外交部只雲淡風輕的回答,為了強化東協國家文宣業務,徵求的是越南語及印尼語的「外籍」編輯,所以應徵者必須是外籍人士。外交部另有本國籍編輯的職缺,如果有相關的需求,也會公開徵選。但媒體追問,本國籍編輯的職缺多嗎?外交部卻回應,手邊沒有相關的資料。
外交部的英文是「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政治記者圈內常用英文縮寫「MOFA」的發音,戲稱外交部是「魔法部」,跟《哈利波特》裡的魔法部一樣的高傲、顢頇。從這件事情上,民眾也可體會一二。
也就在前兩天,媒體報導一名國防大學的學生「阿立」,因為在101年被驗出感染愛滋病,備受歧視,在102年遭到退學。引發輿論譁然、群情激憤。雖然國防大學一再解釋,學校並非因為感染愛滋而將阿立退學,但多數人還是認定,根本的原因仍舊是歧視。
兩相比較之下,我就很難理解,平平是歧視,社會對於外交部為何如此輕縱?是因為缺乏平權的意識,對於新移民、新二代漠不關心;還是因為事不關己?自己學會印尼語、越南語的機率,遠比自己得愛滋的機率小得多?
今天外交部的徵人條件裡,如果寫到「限女性」、「限男性」,多數人應該很直覺的就會想到,這是不可原諒的歧視;如果寫個「限台成清交」,那肯定要戰翻天了。但外交部今天的條件寫明了「不得同時具備中華民國國籍」、「國外大學(含)以上畢業,科系不限」,大家卻毫無感覺?
請不要忘了,工作權是國家主權的重要一部份,國民與非國民權利的差別,很重要的一部份就是能不能在一個國家內任意工作。憲法第十五條也明訂:「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是什麼樣的政府,居然腦袋壞掉,去排除國人的工作權、保障外國人的工作權?
今天如果工作地點是在雅加達、河內、胡志明也就罷了,或許當地對外國人工作有一些的限制。但今天的工作地點是在台北市、行政院區內,「魔法部」不去要求印尼語、越南語、中文的程度與書寫能力(類似多益、托福成績之類),卻去限制本國人、本國大學畢業不能應徵。用國籍、身份作為工作權的先決條件,如果這不是歧視,什麼才是歧視?
再仔細看工作條件的限制,還有更古怪之處:
一、不得同時具備中華民國國籍,但並未限制必須具有印尼或越南籍。試問,一個會印尼語的香港人或美國人,是哪一點會比台灣人更適任?
二、限國外大學畢業,卻又不限科系。找個念物理、化學、醫科的來,能勝任這個工作嗎?不要說是外交部找個編輯,今天就算是台大找個教授,大概都不敢「限國外大學畢業」。
三、資格裡還寫明了「曾任中華民國各級政府(含駐外機構)服務者優先」。
放眼全世界,在中華民國政府及外館工作過的,非中華民國籍,又精通印尼或越南文的人,兩隻手大概就數得出來。開出6萬多的月薪,再這麼明目張膽的「綁標」,也真的只有「魔法部」幹得出來。
為了一個6萬的工作,願意如此大費周章,外交部也真的是吃飽了撐著。說實話,政府狗皮倒灶的事情多了去,綁標也肯定不只這一樁;但政府機關帶頭歧視國民,卻絕對不可原諒。
許多人都知道,由外交部負責的越南新娘與印尼新娘面談,一向問題很多;許多外交部的駐外人員皆以自大的歧視心態,心中先認定這些越南新娘與印尼新娘都是有問題的來放大檢視,造成許多人無奈"被離婚"。外交部這種「魔法部」的歧視態度,不知何時能真正改變。
新南向政策不應該成為公然綁標的掩護、不能成為歧視的護身符;歧視也絕對不能成為「新南向政策」的起點。沒有新住民與新二代的參與和支持,排除了新住民與新二代的「南向」,註定不會有成功的可能。蔡英文政府與外交部,必須要再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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