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兩岸婚姻非常普遍,而不論是自己透過各種方式迎娶大陸新娘,或透過相親方式娶到大陸新娘,基本上,都是要在大陸辦理結婚登記後,才能辦理後續大陸新娘來台手續,完成整個娶大陸新娘流程。
而如果是透過我們的大陸相親服務娶到大陸新娘,我們會完整辦理大陸結婚、大陸新娘來台手續等,並不需要擔心;但若是自己認識迎娶,就必須自己辦理大陸結婚等相關手續,我們提供以下大陸結婚的方式與流程提供參考:
當你自己認識大陸女性,你應該能事先得知女方相關資料,所以應該先到戶政事務所申請戶籍謄本6~10份(詳細需求份數,請先詢問公證人),然後到法院或民間公證人事務所,開立單身證明和無血緣聲明書各五份;然後,你會拿到單身證明和無血緣聲明書各二份。
然後,大陸雖然號稱全國聯網,但很多事情還是必需回到戶口地辦理,結婚登記這件事也是;要和大陸女性結婚,就是要回到女方女方戶口地涉外婚姻登記處辦理(有些地方是戶口地市民政局、有些地方是戶口地省民政廳)。
我們很想一次提供全大陸通用的大陸結婚方式與流程,但因為大陸很多事情,都是由中央規定個大概標準,但實際執行的方式,各地都會不同;因此,您必需先詢問女方涉外婚姻登記處,關於兩岸婚姻登記,需不需要做文書驗證;如果需要,就等約一個月左右,再詢問女方戶口地省公證員協會是否已收到公證書副本。
若女方戶口地辦理兩岸婚姻登記不需要做文書驗證,在開好單身證明和無血緣聲明書後,就可以攜帶單身證明和無血緣聲明書各二份,以及男女雙方身分證、女方戶口本前往辦理大陸結婚手續,領取結婚證。
若女方戶口地辦理兩岸婚姻登記需要進行文書驗證,在詢問女方戶口地省公證員協會確定已收到公證書副本後,再攜帶單身證明和無血緣聲明書各二份,到女方戶口地省公證員協會領取副本進行文書驗證後,再攜帶相關證件到涉外婚姻登記處辦理結婚登記。
在辦理好大陸結婚登記,並領到結婚證後,就可以到涉外公證處辦理公證手續;這樣整個大陸結婚手續就順利完成;可以回台後,準備移民署申請大陸新娘來台團聚,完成整個娶大陸新娘流程。
以上就是大陸結婚的方式與流程,若你有不明瞭之處,請直接向女方戶口地民政單位詢問;我們人力有限,僅能提供編寫相關文章給你參考,無法提供進一步諮詢服務,也請不要來問我們,女方戶口地涉外婚姻登記處、民政局、民政廳等的電話,請自行"百度";我們並不是查號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