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陸相親順利娶到大陸新娘後,台灣男方回到台灣該如何進行後續的手續辦理?
男方返台後,後續手續辦理流程如下:
1.海基會驗證:在大陸辦理結婚公證書日期,往後推算14天至1個月左右,打電話(02–27134726)到海基會查詢公證書副本是否寄到,或上海基會網站查詢。當公證書副本已寄到海基會,持男方身分證、公證書正本、申請書、委託書、印章、受委託人身分證,辦理公證書驗證。★兩岸所有文書,都必須由公證處公證,經由海基會(台灣)、海協會(中國)驗證,雙方政府才承認此文件為真實的★
2.資料準備:備妥1.海基會已驗證後之公證書2.大陸地區人民入出台灣地區申請書,填寫申請書時,要影印女方大陸戶口名簿,包含女方父、母親的姓名、出生年月日、地址、電話。還要女方2吋白底照片,女方大陸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保證書:要影印男方身分證正、反面,貼於保證書上。
4.填寫台灣地區申請大陸地區配偶來台團聚資料表:要填寫男女雙方的地址、電話、服務單位、職稱、年薪及到職日,還要詳述雙方認識及交往過程。
5.全戶戶籍謄本:請領男方全戶戶籍謄本1份
6.移民署送件:準備結婚証正本、男方身分證、印章。將以上資料備齊之後,到戶籍所在地之移民署服務站送件
7.移民署訪查:移民署服務站案件受理後,會安排移民署專勤隊官員對受媒合當事人進行家庭訪查,專勤隊員訪查過後,會安排面談日期。
8.移民署服務站面談:要在移民署安排的面談日期到移民署服務站接受面談,面談過後約7至14天,即核發女方"入台旅行證"。
領到入台旅行證之後,將女方入台旅行證寄給大陸配偶。大陸配偶持此入台旅行證,即可申請"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通行證核發後,購買來台來回機票,大陸新娘就能來台與丈夫團聚。
我們與台灣的大陸新娘政府立案合法協會合作,不但提供完整可靠的大陸相親娶大陸新娘服務,除了會在大陸完成結婚登記與文書公證手續以外,也會提供完整後續大陸新娘入台團聚申請等作業協助,透過我們到大陸相親娶大陸新娘,並不用擔心此相關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