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如果是透過相親方式娶大陸新娘,我們都會積極辦理大陸新娘來台手續,協助大陸新娘來台團聚,讓透過我們服務娶大陸新娘的單身男性,可以盡早夫妻團圓;可是,如果是因為自行認識而娶大陸新娘,往往就會種種因素,而遲遲沒有辦理大陸新娘入台團聚,進而使對辦理入台團聚的時限產生疑問,以下提供這方面的常見問題提供參考:
Q:你好,我是一名大陸新娘,我跟我老公在大陸辦理了結婚5年了,因為我一直在求學,沒有辦理入台手續。可是現在畢業了,我老公的家庭出現了經濟問題,他的母親把他們居住的祖宅給賣掉了,其目的是為了説明他姐姐償還債務。如今他自己租房子住,這種情況他還可以辦理我入台麼?畢竟我們這樣來回跑了5年了。現在年紀大了想儘快團聚。請問,第一次辦理赴台團聚需要男方的財力證明嗎?我跟我老公結婚5年了,因為我一直在求學,所以現在申請還可以麼?
A:第一次辦理赴台團聚都需要男方財力證明的,至於房子是租的或自有的,都沒太大差別;而是要提出相關證據,證明男方有穩定收入,且收入足夠兩人在台灣生活所需就可以。至於,在結婚後5年了才辦理團聚是否可行?當然可以;只要在大陸有與台灣人結婚的事實,就可以申請入台團聚,並沒有規定要在結婚幾年內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