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年兩岸婚姻已經是很普遍的事,大陸新娘早已經是台灣的人口組成的一大部分;尤其是東北新娘,更以身材高挑、皮膚白晰成為不少台灣男性的最愛,不少人透過從事大陸新娘介紹的相關業者到東北相親娶東北新娘,或自行認識東北女性而娶了東北新娘。
可是,不管是東北相親娶東北新娘,或自由戀愛娶東北新娘,在到東北辦理好結婚登記領取結婚證並做好相關公證書後,就是要申請其入台,而東北新娘入台團聚後,最重要的事就是替其辦理依親居留,才可以讓東北新娘長期居留台灣並合法工作。
怎樣替東北新娘辦理依親居留?首先,在替東北的大陸新娘申請到入台證後,就可以替東北的大陸新娘辦理通行證和無刑事處分公證書,然後就買機票到台灣。到台灣機場時,會有面談;通過機場面談後,機場的移民署面談官會在其入台證上蓋上準許辦理結婚登記的章,然後就要持此入台證與通行證、經海基會驗證過的結婚公證書、結婚證、身分證等到戶證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
然後,再到海基會辦理東北新娘的無刑事處分公證書的驗證,再前往移民署指定醫院體做體檢,大約一星期左右可以拿到體檢報告,這時候還會被要求打預防針。
最後,持體檢報告、經海基會驗證的無刑事處分公證書、入台證、結婚證、身分證、通行證、戶籍謄本(有辦理好台灣結婚登記後的戶籍謄本)等,到移民署各地服務站申請依親居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