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大陸相親娶了大陸新娘後,大陸新娘多久可以入台團聚?這是很多人在娶大陸新娘時常有的大陸新娘疑惑。
一般照正常情況下,在大陸與大陸配偶完成結婚登記,領取結婚證後,必需去涉外公證單位做結婚證的公證,而該結婚公證書的副本會寄到當地省公證協會,再轉寄台灣海基會,這個流程約需20~30天,有些地方甚至需要6星期。
而當結婚公證書的副本寄達台灣海基會後,娶大陸新娘的人,才可以持手上的大陸新娘正本去海基會做驗證,然後才可以向移民署申請大陸新娘入台團聚。
移民署在接獲大陸新娘入台團聚的申請後,會在30個工作日內,安排訪查,必要時還要進行面談;訪查和面談通過後,約在1~2星期內發給入台許可。
而收到移民署所核發的入台許可後,再將所拿到的入台證寄給大陸配偶辦理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然後才可以入台團聚。
所以,整個流程大約需要2個半月至六個月(視各地情況不同,一般都約3個月左右)。建議準備好相關資料以供訪查、面談所需,以便順利通過訪查、面談才不會擔誤到大陸配偶的入台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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